各市(州)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四川省科技創新券(以下簡稱“省創新券”)引導作用,一體推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現就2025年1—6月已實施的科技創新活動兌付省科技創新券有關事項特別通知如下:
一、兌付范圍
2025年度1—6月份已組織實施的相關科技創新活動,兌付范圍、標準符合《四川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川科政〔2025〕6號)相關規定,每家企業本年度最高給予20萬元補貼。其中共享實驗室、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兌付額最高為服務費用的30%,概念驗證、中試熟化服務兌付額最高為服務費用的20%,檢驗檢測兌付額度最高為服務費用的30%,高性能算力服務兌付額度最高為服務費用的20%,技術經理人培訓服務兌付額度最高為培訓費用的30%(每人最高1000元)。
三、兌付流程
(一)企業申請。企業線下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兌付申請表及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企業類型證明材料、服務合同、發票、銀行入賬單、服務結果證明);
2.服務機構基本信息表及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機構性質證明材料、服務資質證明材料)
3.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二)市(州)審核、匯總、報送。各市(州)科技局對所轄企業提交的兌付申請材料及時進行審核、匯總,出具推薦函并附匯總表后,于8月12日前報科技廳。
(三)科技廳審核??萍紡d對各市(州)科技局上報的兌付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給予兌付。
四、有關要求
(一)申請兌付的科技服務應已完成且服務發票開具日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同一法人單位在同一服務中不得以企業和服務機構的身份同時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三)以下情形不屬于省創新券的支持范圍:
1.按照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開展的法定檢測、強制檢測,以及生產性常規檢測、批量檢測、產品質量抽檢、環境檢測等非科技創新事項;
2.辦公空間租賃、物業管理服務、工商注冊服務、代理記賬服務、專利申請代理等非科技創新事項;
3.已列入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基金、專項)或其他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創新活動;
4.企業購買的服務與其開展的科技創新活動無直接相關性的。
五、聯系方式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成果轉化處
聯系人:任老師 028-86783421
陳老師 028-86718879
電子郵箱:774640787@qq.com
郵寄地址:成都市錦江區大慈寺路32號
附件:1、企業兌付申請表
2、服務機構基本信息表
3、《四川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