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加快建設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湖北省加快建設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進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更好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基本需求政府保障,多元供給市場調節”,聚力實施養老基本公共服務強化、優質供給市場擴容、健康產業加快培育三大工程,優化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專業支撐、醫養相結合的多元供給格局,構建分級分類、普惠可及、覆蓋城鄉、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協調發展。
到2027年,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基本建成,養老服務供給不斷擴大,全省養老床位達到54萬張以上,其中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75%以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醫養服務深度融合,醫養結合機構達到500家以上、床位12萬張以上;養老產業加快發展,形成一批帶動作用強的龍頭企業、服務品牌和產業集群,社會化養老機構達到1000家以上。
二、全面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水平
(一)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主體。完善上門服務清單、標準和價格形成機制,引導養老、醫療機構等為老年人提供標準化、專業化、信用化服務。培育一批公司化、連鎖化、品牌化市場主體,將專業照護服務延伸至家庭,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2家連鎖化經營的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推行“社區+物業(家政)+養老”,在老年人口集中的小區開展物業、家政企業發展居家服務試點。積極培育助餐、助行、助醫和照護服務等服務主體,允許提供居家養老急需服務的經營主體在確保安全規范前提下租賃普通住宅設置服務網點。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全省中心城區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達到70%以上。(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住建廳、省衛健委、省發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創新推廣“互聯網+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堅持“線上推平臺+線下育主體”,一體化貫通省、市、縣三級養老服務平臺,統籌各類涉老資源,加快形成“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線上鏈接集中照料、居家照護、家政服務等養老服務市場資源,促進供需對接,省平臺上線服務實體達到5000家以上;線下聚合養老產品和服務供應商、養老服務設施、醫療健康、文旅教育等服務主體,實現集約調配。(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數據局、省文旅集團)
(三)加強社區適老化環境建設。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需求牽引”,探索“改造+運營服務”一體化市場運作模式,推動有條件有需求的存量小區改造為“養老社區”。推進公共服務環境適老化改造,引導既有住宅增設電梯6000部以上。建設200個左右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老齡辦)
(四)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大力推廣運用居家養老服務標準,加強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開展居家養老照護設施智能化升級改造,拓展健康監測、技能輔助、慢病管理、康復理療等智慧化居家養老應用場景,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服務。為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達3.5萬張以上,對3萬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組織作用,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開展家庭照護技能公益培訓。(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經信廳、省人社廳、省總工會、省婦聯、團省委)
三、持續優化社區養老服務供給
(五)健全三級公共養老服務網絡。依托縣級特困供養機構等,每個縣(市、區)建有綜合養老服務管理平臺,發揮兜底保障、行業指導等作用;依托鄉鎮(街道)福利院等,建設區域養老服務中心,覆蓋所有街道和60%以上的鄉鎮,發揮專業照護、服務轉介等作用;按照“中心+站點”模式,社區和有條件的行政村建有養老服務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文化娛樂等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六)完善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居住區未達標的,通過補建、置換、租賃等方式補齊。開展城鎮居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專項清理和養老服務設施使用情況檢查。制定利用國有閑置資產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辦法,采取公建國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盤活閑置國有資產,滿足不同層次養老需求。(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七)推進社區養老等公共服務資源統籌。推動養老、醫療、文體、教育等公共設施復合利用,建設社區“一老一小”服務綜合體,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務。鼓勵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開放所屬場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務。采取多種方式建設300所以上老年大學(學校),滿足老年人學習需求。探索建立“養老顧問”工作機制,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咨詢、委托代辦等服務。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文旅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委老干部局)
(八)積極探索開展農村互助養老。發揮村黨組織作用,動員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協會等共同參與,開展農村互助養老。鼓勵有條件的村依法利用集體經濟收益,開發農村助老崗位,對農村低齡老人等剩余勞動力開展照護技能培訓,改造利用農村閑置設施,發展農村養老服務。探索鄰里互助、設立“中心戶”、多戶搭伙等模式,提升農村獨居老人關愛照護服務。促進公益慈善組織實施公益性農村養老服務項目。(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教育廳)
四、加快提升機構養老專業服務能力
(九)改造提升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加強質量監管和能力提升,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基礎上,鼓勵向社會老年人提供普惠養老服務。推進農村福利院縣級直管、運營方式等改革,提高集中供養能力。扶持發展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為主的護理型養老機構,每個市(州)建有1所失智老年人養護院或開辟失智老年人養護專區,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縣級失能特困供養機構。(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衛健委、省財政廳)
(十)大力發展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促進各類經營主體發展連鎖化、公司化普惠養老機構,對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在用地、水電價格、建設運營補貼等方面按規定予以支持,減輕機構運營負擔,確保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營可持續。市縣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將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閑置的學校、賓館、醫院、培療機構等,優先用于發展普惠養老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
(十一)培育壯大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規范金融、地產等企業進入養老市場,發展養老地產新業態,實行充分競爭、優質優價,滿足老年人個性化、品質化養老需求。加大金融、保險等支持力度,探索設立省級養老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建設一批優質市場化養老服務項目。(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五、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深度融合
(十二)深化醫院功能性改革。推動醫療機構向疾病診療和健康管理并重轉變,提升老年病預防、診治、康復服務能力,有效嵌入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網絡。每個市(州)至少建設1家具有老年醫療特色專科的三級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規范化建設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醫保局、省民政廳)
(十三)發揮中醫藥傳統優勢。推動優質中醫藥服務進機構、進社區、進家庭,有條件的中醫院要向養老機構和社區延伸服務,實現養老機構中醫藥服務全覆蓋。依托湖北時珍實驗室加強老年病研究,在老年人群體質、未病健康管理、老年健康產品等重點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醫保局、省民政廳)
(十四)提升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通過一體聯建、簽約合作、委托管理等形式,推動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設施)資源共享、服務銜接。養老機構內設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醫聯體、醫共體和醫保定點管理。加快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擴面,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單位。研究建立養老床位與醫療床位規范轉換機制。(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醫保局)
(十五)支持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推進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65歲及以上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率達到85%以上。推動床位富余的醫療衛生機構轉型拓展康復醫院、護理院及醫養結合機構功能,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家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加強老年人臨終關懷,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家醫院和20%以上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安寧療護。(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
六、積極培育發展養老產業
(十六)豐富老年產品用品供給。建設老年用品創新平臺,發布老年用品產品推廣目錄,布局建設2-3個銀發經濟和康復輔具產業園,培育一批專精特新老年用品研發制造企業,推進老年用品產業品牌化、綠色化、智能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
(十七)創新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規劃布局智能機器人、智能穿戴設備、居家養老監護等智能養老設備創新研發,在智慧健康、智慧養老等領域培育一批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應用場景。建設一批適老生活體驗中心(店),打造沉浸式消費體驗場景。(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民政廳、省發改委)
(十八)大力發展養老新型業態。推動養老服務與相關行業融合發展,創新養老模式,拓展抱團養老、旅居養老、健康養老、科技養老、金融養老等新業態。發展“養老+地產”,探索房地產與社區養老服務融合發展,為城市居民提供“住、吃、游、購、娛、醫、養”全生態服務,助力房地產從“建房子、賣房子”向“既建房子賣房子、又造服務賣服務”轉型。發展“養老+文旅”,支持恩施、宜昌、十堰、咸寧等生態資源豐富地區,打造一批設施和服務優質的康養基地。發展“養老+中醫藥”,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機構和康養基地,支持黃岡、十堰、恩施等地打造全國知名中醫藥健康養生和旅居養老目的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等省老齡委成員單位按職責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調發展,加強工作調度和發展成效評估,強化組織領導、要素保障、人才支撐、綜合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事項、重大問題,扎實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