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全面推動緊密型區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全面推動緊密型區縣域
醫療衛生共同體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動我市緊密型區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區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讓群眾就近就便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等健康服務。到2025年年底,力爭全市90%以上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基本建成人財物統一管理、權責清晰、運行高效、分工協作、服務連續、信息共享的區縣域醫共體。到2027年年底,全市緊密型區縣域醫共體基本實現區縣全覆蓋,分級診療體系基本建成,區縣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顯提升,群眾就近就醫獲得感明顯增強。
二、創新組建模式,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科學組建區縣域醫共體。根據地理位置、服務人口等情況,組建由區縣級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區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組成的區縣域醫共體。區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法人資格原則上保持不變。區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應為二級及以上的非營利性綜合醫院或者中醫醫院。牽頭醫院主要負責區縣域醫共體內人力資源下沉、技術支撐、雙向轉診、健康管理、學科建設、醫保總額支付、醫療服務質量提升等工作。人口較少的區縣可探索組建區縣級總醫院,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總醫院分院,實行“總醫院+分院”的運行模式。支持服務人口少、能力不足的鄉鎮衛生院由鄰近的區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或者甲級鄉鎮衛生院托管。支持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通過派駐疾控監督員、制定公共衛生責任清單等方式參與區縣域醫共體公共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按照自愿原則,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加入區縣域醫共體。
(二)建立市屬醫院對區縣域醫共體的幫扶機制。加強市屬二、三級醫院與區縣域醫共體合作,通過人員培訓、專科共建、臨床帶教、遠程協同、科研和項目協作等方式,提升區縣域醫共體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實施“市聘縣用”改革,建立市屬醫院醫務人員到區縣域醫共體幫扶機制。持續開展“潮汐式”醫療援助、醫療人才“組團式”幫扶等工作,加強城鄉聯動。
(三)加強鄉村一體化管理。健全以鄉帶村幫扶機制,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逐步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對臨近鄉鎮衛生院、服務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內招不到合格鄉村醫生的行政村,通過鄉鎮衛生院定期巡診、派駐人員以及鄰村共建等方式,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四)打造現代社區健康服務新模式。發揮區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龍頭作用,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網格,以數智健康平臺為支撐,為居民提供連續規范、高效便捷的公共衛生、基本醫療、雙向轉診、長期康復、醫養結合、安寧療護、家庭醫療、社區托育等一站式主動健康服務。
三、堅持政府主導,健全區縣域醫共體管理體制
(五)健全區縣域醫共體領導機制。建立由區縣政府主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社保、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醫保、藥監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和區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區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專班,統籌區縣域醫共體規劃建設、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項。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在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研究制定區縣域醫共體相關政策,解決建設中的具體問題,統籌績效考核和監管。
(六)健全區縣域醫共體管理機制。支持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整合衛生系統資源和力量,建強區縣域醫共體管理專職隊伍,推進區縣域醫共體“六統一”管理和“七大智慧平臺”“五大共享中心”建設,以及區縣域醫共體人員調配、資源調度、“資金池”建設等,研究制定區縣域醫共體配套文件,開展區縣域醫共體運行監測分析、績效評價、綜合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推進資源重整,完善區縣域醫共體運行機制
(七)推進區縣域醫共體管理“六統一”
1.統一組織管理。區縣域醫共體應當成立理事會,制定醫共體章程,完善牽頭醫院和成員單位共同參與、定期協商的議事決策制度。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共體理事會—牽頭醫院與其他成員單位”管理架構,提高區縣域醫共體運行效率。加強區縣域醫共體內黨組織建設,理順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程序,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選強配齊區縣域醫共體負責人員,其中理事會成員要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代表。區縣域醫共體負責人員由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名,成員單位負責人和班子成員由區縣域醫共體提名并征求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意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
2.統一人事管理。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人口、業務發展需要,提出動態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建議,按程序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批準后實施。建立健全區縣域醫共體人才引進和交流機制,統一開展基層全科醫生、中醫醫師、公共衛生醫師、藥師等培養和招聘。深化“縣聘鄉用”改革,拓展下派人員專業范圍。推進“鄉聘村用”改革,鄉鎮衛生院采用余編招錄或者編外聘用方式,招聘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到村衛生室工作,推動鄉村醫生執業醫師化。
3.統一財務管理。健全“資金池”管理機制,在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算和資金管理制度規定的總體框架下,鼓勵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員單位醫療服務收入,整合財政補助的運行、建設等資金,建立衛生發展“資金池”,統籌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區縣域醫共體對成員單位單獨設賬、集中核算,有條件的實行統一賬戶管理。加強區縣域醫共體內部經濟運行分析,嚴格內審管理,合理控制成本。
4.統一業務管理。區縣域醫共體統一建立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業務培訓、質量控制等標準,強化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推進醫療服務同質化。落實分級診療制度,統一雙向轉診標準。探索統一區縣域醫共體內多病種臨床路徑管理,統籌調劑使用區縣域醫共體內床位、號源。推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實現目錄統一、處方自由流動。從藥品耗材供應、存儲、使用、監管等全鏈條加強區縣域醫共體藥械管理。
5.統一績效管理。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定期開展區縣域醫共體考核,考核結果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醫保基金支付、績效工資總量核定以及負責人員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建立健全區縣域醫共體內部考核機制,考核指標向資源下沉、巡診派駐、家庭醫生簽約、成本控制、群眾健康等方面傾斜,合理確定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收入、績效工資等在成員單位中的分配,建立長效激勵機制。
6.統一后勤管理。建立區縣域醫共體“項目庫”,統籌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房屋設施維修、醫廢收集處理、醫用物品消毒洗滌等。建立區縣域醫共體“設備庫”,統籌區縣域醫共體醫療設備采購配置,推動醫療設備以舊換新、循環利用等,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八)統籌建立區縣域“七大智慧平臺”
1.建立“3大智慧醫療平臺”。統籌建立區縣域遠程醫療服務平臺,開展遠程診療會診、手術指導、查房監護、雙向轉診、教學培訓等服務。統籌建立區縣域互聯網醫院平臺,為常見病、多發病復診患者提供健康咨詢、診療等互聯網醫療服務。統籌建立區縣域醫護調度平臺,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居家患者提供醫護上門服務。
2.建立“2大智慧應急平臺”。統籌建立區縣域疫情應急處置平臺,提升傳染病風險感知、預警預判和應急指揮調度能力。統籌建立區縣域醫療應急調度平臺,有效實現智慧調度、質量控制、生命體征信息監測,提高急救效率。
3.建立“2大智慧管理平臺”。統籌建立區縣域健康管理平臺,為居民建立“一人一碼一檔”的全生命周期電子健康檔案,促進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對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兒童、孕產婦、重大傳染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實行分類分色管理。統籌建立區縣域藥事管理和處方前置審核平臺,開展處方點評和用藥指導。鼓勵建立區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建立缺藥登記和配送制度,解決鄉村居民用藥問題。鼓勵在區縣級中醫醫院建立中藥飲片供應中心和共享中藥房,統一中藥飲片采購、調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務。
(九)建立完善區縣域“五大共享中心”
1.完善“4大診斷共享中心”。合理布局區縣域內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病理診斷資源共享中心。加強村衛生室心電設備配備。完善區縣域診斷共享中心規范化、標準化、同質化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利益分配機制,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
2.統籌建立區縣域消毒供應共享中心。根據成員單位能力基礎等情況,統籌區縣域醫療衛生機構可重復使用的手術器械、檢查器械、植入耗材的清洗、消毒、滅菌服務及一次性無菌物品供應服務,提高消毒供應服務效率和質量。
五、強化保障措施,完善區縣域醫共體支持政策
(十)落實政府投入保障責任。區縣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區縣政府根據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區縣政府新增衛生健康財政支出向區縣域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傾斜。
(十一)完善醫保相關政策。對緊密型區縣域醫共體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完善結余留用機制,結余資金作為區縣域醫共體醫療機構業務收入。落實區縣域醫共體醫保基金使用內部監督管理責任。對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的緊密型區縣域醫共體在總額預算上適當傾斜。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促進互聯網診療、遠程會診等醫療服務向基層延伸。
(十二)優化薪酬管理。落實“兩個允許”要求,統籌平衡區縣、鄉鎮(街道)兩級績效工資水平,合理調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人員收入差距,建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內部分配機制,收入分配重點向工作任務較重、條件相對艱苦的崗位傾斜。支持對區縣域醫共體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年薪制。
附件:
1.主要核心績效指標表
2.緊密型區縣域醫共體建設監測指標體系(2024版)
3.“四個重大”清單
附件1
主要核心績效指標表
序號 |
指 標 名 稱 |
單位 |
2023年指標值 |
2025年目標值 |
2027年 目標值 |
1 |
緊密型區縣域醫共體建設區縣覆蓋率 |
% |
46.34 |
≥90 |
100 |
2 |
下派“縣聘鄉用”人員累計數量 |
人 |
2048 |
4000 |
6000 |
3 |
下派“鄉聘村用”人員累計數量 |
人 |
352 |
500 |
800 |
4 |
區縣域“七大智慧平臺”建設覆蓋率 |
% |
— |
≥90 |
100 |
5 |
區縣域“五大共享中心”建設覆蓋率 |
% |
69.94 |
≥90 |
100 |
6 |
“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患者數 |
萬人 |
300 |
500 |
800 |
7 |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與區縣級醫院醫務人員收入比值 |
% |
0.81 |
≥0.85 |
≥0.90 |
8 |
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占比 |
% |
56.60 |
≥58 |
≥60 |
9 |
“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達到國家基本標準及以上的機構占比 |
% |
67.88 |
90 |
≥90 |
10 |
家庭醫生全人群簽約服務人數 |
萬人 |
1177 |
1300 |
1500 |
11 |
65歲及以上老年人城鄉社區規范健康管理服務率 |
% |
62 |
≥65 |
≥67 |
12 |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知曉率 |
% |
70.52 |
≥72 |
≥74 |
附件2
緊密型區縣域醫共體建設監測指標體系
(2024版)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一、緊密型——推進組織、人事、財務、業務、績效、后勤等統一管理。 |
1.資源統一管理 |
統一人員招聘和使用,統籌平衡區縣、鄉鎮兩級績效工資水平。對成員單位單獨設賬、集中核算,或實行統一賬戶管理。藥品檢驗資源統一管理,暢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縣級醫院用藥銜接。 |
2.醫共體內部民主決策 |
制定區縣域醫共體管理章程及相關制度,成員單位參與決策,在績效考核、收入分配、職稱評聘等方面有更多自主權。醫共體負責人員中要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代表。牽頭機構能夠代表全部成員單位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協議。 |
|
3.服務協同聯動 |
統一區縣域醫共體內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等標準,醫共體內外轉診規范有序順暢,做好跟蹤接續服務。信息系統數據互通共享,遠程醫療延伸到鄉村,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共享。健全區縣域醫共體傳染病監測預警。 |
|
二、同質化——推動資源下沉,提升區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與質量。 |
4.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中級及以上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派駐人數(人)/每萬常住人口 |
【計算方法】 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中級及以上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派駐人數(人)=年內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中級及以上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派駐6個月以上的人數(人)×10000/區縣域內常住人口數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
5.影像心電中心服務開展與心電設備村級覆蓋率(%) |
【計算方法】 (1)每萬常住人口影像、心電中心開展遠程影像診斷數量=遠程醫學影像(含影像、心電、超聲、核醫學、肌電圖、腦電圖等)診斷人次數×10000/區縣域內常住人口數 (2)心電設備村級配備率=配備心電設備的行政村衛生室數/區縣域內行政村衛生室總數×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
|
6.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均收入與牽頭醫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
【計算方法】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均收入與牽頭醫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均收入/牽頭醫院人均收入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財務年報 |
|
三、促分工——促進有序就醫格局形成。 |
7.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占比(%) |
【計算方法】 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占比(%)=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區縣域內總診療人次×100% 其中,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衛生院(街道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門診部(包括綜合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和專科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護理站。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鑒 |
8.醫保基金區縣域內支出占比(不含藥店)(%) |
【計算方法】 醫保基金區縣域內支出占比(不含藥店)(%)=區縣域內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基金支出/全區縣醫保基金支出總額(不含藥店)×100% 【數據來源】地方醫保部門 |
|
9.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基金支出占比(%) |
【計算方法】 區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基金支出占比(%)=區縣域內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基金支出/區縣域內全部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基金支出×100% 【數據來源】地方醫保部門 |
|
四、提效能——促進醫療衛生資源有效利用和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 |
10.參保人在區縣域內住院人均費用(元)及增長率(%) |
【計算方法】 (1)參保人在區縣域內住院人均費用(元)=全區縣參保人區縣域內住院總費用/全縣參保人區縣域內住院人數 (2)參保人在區縣域內住院人均費用增長率(%)=(本年度全區縣參保人在區縣域內住院人均費用-上一年度全區縣參保人在區縣域內住院人均費用)/上一年度全區縣參保人在區縣域內住院人均費用×100% 【數據來源】地方醫保部門 |
11.參保人區縣域內住院人次占比(%) |
【計算方法】 參保人區縣域內住院人次占比(%)=全區縣參保人區縣域內住院人次/全區縣參保人住院總人次×100% 【數據來源】地方醫保部門 |
|
12.區縣域內中醫類診療量占比(%) |
【計算方法】 區縣域內中醫類診療量占比(%)=(中醫類醫療機構診療量+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醫類臨床科室診療量+村衛生室中醫診療量)/區縣域內總診療量×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鑒 |
|
五、保健康——提升區縣域居民獲得感和健康水平。 |
13.區縣域內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 |
【計算方法】 區縣域內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年內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在醫保系統中有出院記錄的人次數/區縣域內慢性病患者建檔人數×100%;慢性病主要是高血壓和糖尿病,管理建檔人數需符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 【數據來源】地方醫保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
14.區縣域內四類慢性病過早死亡率(%) |
【計算方法】 36—69歲人群因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的(無條件)概率。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
注:“緊密型”為定性指標,通過政策文件、實物及資料佐證、訪談調查等綜合評判,以有明確的制度安排并已組織實施為標準。
附件3
“四個重大”清單
類 別 |
名 稱 |
牽頭單位 |
重大項目 |
重慶市區縣域醫共體設備更新項目 |
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 |
區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項目 |
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重大改革 |
“四級貫通”梯次人才幫帶機制 |
市衛生健康委 |
“五大共享中心”推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 |
市衛生健康委 |
|
“七大智慧平臺”推進醫共體數字化建設 |
市衛生健康委 |
|
現代社區健康服務新模式 |
市衛生健康委 |
|
重大政策 |
關于開展衛生人才“市聘縣用”工作的實施方案 |
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 |
關于推進家庭醫生服務和村(社區)網格“雙向融合”加強基層健康治理機制的指導意見 |
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社會工作部 |
|
關于開展現代社區健康服務模式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 |
市衛生健康委 |
|
重大平臺 |
“云醫”“醫檢互認”“疫智防控”“智慧急救”“健康一生”“家醫有約”應用 |
市衛生健康委 |